人文关怀显于法,情法相融暖于心
(原标题:人文关怀显于法,情法相融暖于心)
失足少年小陈(化名)在法院社工的帮教下认识错误、开始新生活的经历。
偷尝禁果惹祸端,多方奔走为调查
2020年6月,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未成年人强奸罪案件。涉罪未成年人小陈(2002年9月生)原本是一名普通的在校生,在云浮某所技校就读。2019年,小陈通过某短视频APP认识被害人(2008年4月生)后添加微信,因不清楚被害人真实年龄且认为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发生了性关系。
立案后,法院委托社工进行庭前调查。社工在接到法院移交的相关文件后,了解小陈的基本信息以及案件的基本情况,随即联系小陈及其家属。因疫情期间看守所采取了严密的防范措施,法院社工未能与小陈面谈,只能先与小陈亲人联系。法院社工到小陈家中与其母亲面谈,从小陈母亲的讲述中,了解到小陈的具体情况:
由于被害人虚报名字和年龄,小陈对被害人的真实情况并不了解,在派出所接受审问时一问三不知,直到警察出示被害人身份证明,才知道被害人的真实姓名,巨大的打击使小陈情绪有些激动,家属也感到痛心。此外,被害人母亲对于控告小陈也感到有些后悔,因为在控告小陈之前,被害人母亲并不知道小陈是学校在校生,她认为还在读书的学生本质不会太坏,这次控告成立的话,会对小陈日后生活造成不良影响。
法院社工还与小陈的朋友和老师取得联系,得知小陈在校专业学习表现良好,还拿过一些证书,没有其他不良嗜好。经过细致的调查走访,社工整理了一份《社会调查报告》,内容涵盖了小陈各方面的情况,对其犯罪原因及回归社会的有利、不利因素进行分析,是法官定罪、量刑的参考依据之一。
法官综合考量判刑,社工庭后持续帮教
开庭前,法院社工向审判长提交该案的社会调查报告,双方针对被告人情况进行帮教评估,制定跟踪帮教方案。庭审当天的法庭辩论结束后,审判长当场对小陈进行法庭教育,告诫小陈日后要谨慎交友,多学习法律知识,以便更好回归社会。合议庭合议后最终对小陈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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