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爱情有四季》——小雪街灯取暖
第一章人生若只如初见
如果,这个故事写的是你、你的朋友、你的爱情、你的婚姻。请你不要悲伤,我的伙伴,请记得带着心灵深处的善念去修行,去渡劫,去面对,因为命运的帆已经鼓起,正以强大的力量左右着你。
——尘埃
锦瑟华年谁与度?命运的帆像被风鼓起的风马,不知疲倦。裹挟着我们的爱情、婚姻一路向前。初见时的心动与温暖依旧荡漾在我的回忆处,暖暖的像记忆中春天的缓缓溪流荡开的波纹,也好像金城三月微风轻拂下的的柳絮拍在脸上。多年以后,在某个没有月亮的晚上,突然汇聚成一股力量巨大悲伤“洪流”,击败我伪装多年的“强大”,那句“我不在乎”的谎言被揭穿的彻底。
爱情是什么?即使只能在记忆中牵着你的手时,我也没能说出爱情是什么。再没来得及说一句“我爱你”,但却在我的心里默默说了不知多少遍的“我爱你”。曾经,皓南以为看着林一幸福他就会幸福,林一也以为只要有皓南,就会有阳光。只是……
故事该从什么时候说起呢?遇见她以前,我对生活的记忆就像拂晓时候光透过浓浓的树荫那样模糊,平常的日子就像我吃金城附中餐厅的饭那样寡淡无味。那就从金城附中说起吧。
金城附属中学应该是在金城大学的北门,这是我第一次带林一去时这样对她说的,那句“在北门等我”的记忆依旧很清晰,就像说出这话还在昨天。金城大学和金城附中在当地都很有名,但为什么会叫金城,我不得而知。在中国,每一个城市、地方的名字,都有历史文化的遗迹,好像充满了风雨沧桑,名字更像是经历了数不清的苦难的老人才有的。历史文化的沉重感和生活气息的现代感,好像是每一个中国城市的宿命。而生活在历史感和现代化交错的城市中的人们,和城市的宿命有诸多相似。这是我多年以后才体会到的。而所谓“金城”的说法,应该是每到春季,这座城市的嫩柳和飞扬的柳絮,在阳光呵护下金光闪闪,八月桂花的如期开放,以及冬季街头巷尾大大小小的彩灯,回望灯如花。金城大学是这个城市很有名气的学校,老师和学生算得上是这座城市里的佼佼者。
那一年,我还没有遇见林一,那一年,校园门口的流浪歌手还在唱《花房姑娘》,那一年,我还不知道流浪歌手叫什么名字。那一年,夕阳还没有现在充满记忆的温暖的味道,那一年,我还在读北岛、读海子,还不知道北岛就是“赵振开”,还不知道海子就是“查海生”。
金城大学的春天如约而来,那是金城大学最美的日子,也是金城最美的日子。春节街道上的花灯还在,夜晚巨大的霓虹灯闪烁着的隶书“金城”字样很光彩夺目,金城大学就坐落在金城的西北。当春色染过这儿的大地和植物,人们也精神好了很多。好像解冻的河流,不知疲倦。照例,金城大学中文系举办了一年一度的“丁香花开”诗词文化节。那天,我和“肖老师”一起去参加金城大学第二十三届“丁香花开”诗词文化节,作为金城附中的学生代表和老师代表,同行的还有一个隔壁班的小女生,肖老师叫她“一一”,肖老师是个和蔼的女老师,也是个女诗人,在金城小有名气。而这次诗词文化活动金城大学文学系和金城附中的合作,也是为了金城附中的长远发展。而这次活动就是朗诵几天前评选出来的关于“春天、丁香”的诗词。我和一一共同合作朗诵两首诗《金城春色》和《诗人,爱情》,
金城春色作者:一尘
东风轻轻叩开覆在窗棂上的霜,
希望在土地深处生根抽芽。
迎春花儿敲碎黄土地做了一个冬天的美梦,
慵懒的土地身着绿色的外套和焦黄焦黄的内衬草草出场。
东风作歌,红衣为舞,华丽翩跹的春的乐章在此上演。
夜如泼墨,春色正酣。
东风许暗夜一世情话,
清晨凝结成一个个清露,一抹抹馨香。
谁一蓑红衣,面颊娇羞?
淡淡的装束,清清浅浅的芬芳。
谁静静的在春风的亲抚下低头浅笑,不温不躁?
如许春色,有如上演在心灵深处的味蕾上的一次盛宴。
微风把丁香郁郁的香气勾兑成佳酿,
扑鼻而来的馥郁让人缄默。
行走在山川河边的春色中,
听路边柳丝儿轻轻唱。
谁的神来之笔,在一刹那将大自然的绿蜡红玉涂抹过万里山河?
看杏花白,桃花红,东风柔,燕衔泥。
看绿叶红花多芬芳,无限春色满山岗。
心事如云,一如当初,冬与春的撕扯。
远方,短笛声响起,伴斜阳悠扬。
好一片春色入肠。
诗人,爱情作者:梓墨
诗人庄重地把他的诗
——他关于爱情的诗歌拿给我读。
我读到了他内心的悸动和震颤,
还有爱散发出的浓烈的味道和美丽的幻灭。
一如我当初饮下毒酒,内心灼热似火,未到嘴边便已悄悄熄灭。
诗人依然在他的诗里诗外,写他的爱情,
散发出玫瑰幽香的爱情。
赞颂它的浓烈,如醇酒般的烈,
乐此不疲。
于是窗外春草绿了一年又一年,
田野麦子割了一茬又一茬。
只是,我再也不去想爱情,不管是对还是错的人的爱情。
只想静静地,在月夜焚香沐浴去拜读诗人的诗,
一如我虔诚的迷信佛祖的谶言,不知疲倦。
朗读完了,肖老师和金城的几个老师都在讨论。我和“一一”坐在礼堂观众席上,她说“这两首诗真好!”,我说“还好”,一一道:“我可写不出来”。正在说着话,那边评委老师开始说结果了。第一名:《金城春色》和《诗人,爱情》的朗诵者:金城附中的李皓南、林一。第二名……看着肖老师赞赏的目光,我开心极了。不错,我叫李皓南,《金城春色》是我写的诗,是我献给金城春天的诗。能朗颂自己写的诗歌,是上天对我最大的奖励。
第二章相遇在花季
金城附中在金城大学的东北角,我们从西门出发,路过繁华的金城商业中心,一路上她话不多。我问“你是高中几年级的?文科还是理科?”林一说“你隔壁班的,我叫林一,李大才子。”“怎么没有见过你,你隔壁班的?”林一说“对,我可对你非常熟悉,作为我们文科班的状元,有希望冲击北大和香港中文大的。”“你的诗真好,像画,说不出来是谁画的,像你画的,”她的声音低到我以为她在喃喃自语。我说,“好吧,认识下”。她伸出了手,我犹豫了一下,因为我从来没有握手的习惯,母亲说过,我是摩羯座的宠儿,从小就这样,但出于礼貌,我象征性的伸出了手,说“李浩楠,幸会。”说实话,对于金城附中的人来说,认识我的人多,而我认识的人并不多。我觉得认识太多人并没有什么帮助,就像我喜欢听自己的歌,写自己的诗,让别人去评论吧。这对我可有可无。轻轻的握了下手,就算认识过了。
她的脸不很白,瘦瘦的面颊永远带着微笑,像盛开的丁香,小小的马尾辫儿。她和大多数女孩一样,平凡到如果相遇在这不大的商场的人群里,我不会注意到她的那种。走了会儿,就到了金城附中,一进校门,她长舒一口气,道:“终于回来了”,我说没多远啊。她说“哎,舍命陪君……。”话还没说完,我一回头,看到她已经置身于一片巨大的绿色和白色之中。她脚下踩着绿色的毯子似的春天的小草,蒲公英的白色花瓣,就像童话故事里的雪国,飘飞的每一朵芬芳像死亡迷宫的幻灭的白。她一身白色的礼服,白色的鞋,就像记忆中等待许久的那个人。她的笑容一下晕开了荡在我心底的浓云。阳光很好,刚照到我内心的殷红处,不温不燥。
多少年以后我才体会道:人与人之间的相遇何其多,但真正能走进彼此内衣深处的究竟有几个人?真正相爱的更是少之又少。
校园里的蒲公英在一片春色中迎来了芬芳,林一就像芬芳中的使者,她的笑声打破了蒲公英妈妈对远行子女的沉默。“快来看啊,”我踟蹰着走近她。那一刻,我觉得她才是诗,像一首现代诗。她很美,美到大自然五颜六色。
- 5星
- 4星
- 3星
- 2星
- 1星
- 暂无评论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