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酣杀人时》——陛落九霄

时间:2019-04-23 17:40:52   浏览:次   点击:次   作者:陛落九霄   来源:qidian.com   立即下载

序章

天元世界有四洲,分别东胜神洲、西牛贺洲、南瞻部洲以及北俱芦洲。

自有天元起,万物并长,万族并存,然资源有限,欲望无穷,故杀伐四起,万族湮灭。

到太古时,天元剩三大族,人族,妖族及魔族。人族,身体羸弱,然团结,且繁衍能力强,虽屡被杀戮,然人数最多,屈居于东胜神洲一隅。

妖族天生神力倍于人族,种类众多,有的妖族天赋神通,或驱火,或引雷,然其嗜血好杀,部分妖族甚至以同类相食,大妖往往离群索居。

魔族最为神秘,实力有强有弱,不好定义,有类魔者,便称其为魔,其喜怒无常,有天生之魔,亦有后天之魔。

人族常受到魔、妖之残害,为魔、妖所豢养,或为奴隶,或为食物。人族虽众,然只有血肉之驱,数次大战,皆为惨败,遂遁入神洲之深山峻岭,艰难度日。

天不绝人族,一日一少年为妖族所追杀,坠入悬崖,竟得不死。所谓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其竟打开经脉,天地灵气涌入经脉。少年之前也有意外打开经脉者,然不曾深想,故灵气入而不知,亦不修,终为凡人。

灵气入体,自有一番神清气爽。少年回到家后,日日苦思当日垂死之时的神异,坐于家中,三日不进食,渐渐感到空气中似有一丝可供吸引的能量。少年大喜,静静感受,能量就慢慢从外界涌入经脉。少年遂称其为灵气,日夜吸收,体质倍于昔日、异于常人。

少年名李耳,其创立道宫,将修炼之法传于万民,人族日益强大。

后李耳率人族发动三次大战,先后为驱妖之战、灭魔之战以及南瞻之战。

自此人族大兴,人族占据神洲及南瞻部洲,妖类遁入北俱芦洲,魔族隐居西牛贺洲。三族虽有杀伐,但规模皆不足一提。人族遂得以繁衍生息,仙道也得以大兴。

数百年后,李耳仙道圆满,天元天地为之不容,遂破空飞升,后人称之太上老君,或道祖。其所创立之道宫门人日众,为人族之首,执天下之牛耳,保得人族安居乐业。

悠悠数万年已过,人族大能辈出,破空飞升者不在少数。然魔、妖也悟得天地法则,也日益强大。

魔修魔功,化灵气为魔气,魔气之威不可名状,以魔道而飞升;妖则开发自身潜能,激发血脉,或与人、魔一般引灵气入体,从而得道。

太古之后,历上古、中古、近古,方今之世仙道繁荣,人人以修仙为荣,渴望力量,追求长生,大修仙者比比皆是。

修行体系由低到高分别为:锻体,练气,筑基,虚丹,金丹,元婴,分神,合体,渡劫,大乘。

锻体为凡境,目的为打开经脉,为吸收灵气做准备,世之武者也多为此境,所谓武林高手不过是锻体强者。

练气之上吸收灵气为己用,可习神通,世间凡人称之为仙人,但练气也不过是低层罢了。从锻体到练气却阻碍了无数人的修仙梦,故世间多习武之人,万人中也难觅一仙人。

练气之上,为虚丹、金丹、元婴、分神、合体、渡劫及传说中的大乘。据说修仙者渡过九次雷劫,仙道圆满为大乘,而大乘之境超出天元天地的极限,为天地所不容,故只能于世间停留一段时间,而后不得不破空飞升。

现今之世,己近数千年没有再现飞升之人。有人说天元资源已近匮乏,飞升已近乎不可能,修仙的尽头就是渡劫。也有渡劫大修士终年闭关,追求飞升成仙之道。

强者控人生死,举手风云色变,横行天下;弱者匍匐臣服,遇辱瑟瑟发抖,庸庸一世。

故事就从这里开始,一个名为天元的世界,一个一笑而天下惊的人,一段…………………………………………………………

第一章落魄书生

南瞻部洲大宋王朝庐州丹阳郡明德县街头,一少年落魄不已,面黄肌瘦,衣衫褴褛,身上恶臭熏天。众人纷纷远远避开他。

该少年目睹世态炎凉,回忆起昔日家族的辉煌,不禁催然泪下。

少年名李少君,家族是有名的书香世家。其父曾为大宋高官,后因奸人陷害,丢了官,举家迁到此处。

李少君自幼饱读诗书,有匡扶天下之志,立志考取功名,重振家族辉煌。

然李少君父母却在其十岁时双双患病猝然离世,他原本继承了父母的万贯家产,本可衣食无忧。

少君坐拥万贯家财,便安心读书。到十二岁时,四书五经烂熟于心,文名也远扬四方。文人士大夫谓其气度不凡,以结识为荣,女子美人见其鲜衣怒马,为之倾心

谁知又天降横祸,新县令到任,看中了李少君的宅院。一开始还和颜悦色地要以一千两买下少君的宅院,谁知少君恋旧,不肯转让。

不几日,县令就编织了一个莫须有的罪名,重打了他30大板以及没收了他的全部家产。

昔日好友纷纷冷眼旁观,平日称兄道弟者落井下石,可谓世态炎凉。

幸好有几位老人不忍见,也时常接济,少君才能得以生存。

“走开”一声女子的尖叫传来。

“小娘子,别走啊!”

“陪我家少爷一晚,包你一生富贵。”

“哈哈哈,少爷那玩意儿可厉害了。”

“小娘子还是个雏儿吧!害什么羞,过后你还想着少爷的好嘞!”

一群大汉围住了一位容貌俊美的女子,多是轻佻之语。

女子看上去不过二八年华,女子被吓得连连后退,清秀的脸上尽是惶恐之色,衣衫也有多处被撕烂,雪白若隐若现,好不可怜!

周边也聚集了许多围观者,有的人冷眼相看,有的人义愤填膺,可却无一人敢上前,甚至都没有人敢仗义执言。

只因带头的是一个瘦骨嶙峋的华服男子,一身的颓废不振,嘴角带着几分邪笑,目光在女子身上上下打量。

少君一眼就认出他就是县令的独子,典型的花花公子,一身的风流病。

自幼熟读圣贤书的少君,看见俏丽女子的凄凉,众大汉的无耻,旁观者的无动于衷以及县令儿子的不可一世,少君不禁想起了自身的遭遇。

少君大喝一声:“给我住手!”

周围的人纷纷看向发出声音的地方,只见少君衣衫褴褛,面黄肌瘦,又纷纷叹息。

县令儿子一脸恼怒,大喝道:“哪个混蛋敢管本大爷的闲事?”

少君心想不管也管了,反正也不想活了,不如留个好名声,大声回道:“你爷爷的叫李少君!”

县令儿子一脸疑惑,不知在哪里听过这个名字。

左右顿时轻声告知:“就是半月前夺过来的新院子的原主人。”

县令儿子顿时笑道:“我道是谁,原来是丧家之犬啊!左右给我打死他。”

得令后的大汉纷纷涌向少君,而那个俏丽女子却乘机走了,竟对少君无半分感激和同情之意。

当真是世态炎凉!少君见此,不禁悲凉万分,心想:“罢了罢了,我为义举,岂图他人感激?”

只见七、八名大汉张牙舞爪,扑向少君,少君命在旦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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