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随文释义》:
第一章
原文: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故常无欲也,以观其妙;常有欲也,以观其徼。两者同出,异名同谓,玄之又玄,众妙之门。
翻译:
能用言词表达的道理和事物,并不是不变的表达方式。能用以命名定性的词语和称谓,并不是不能更改或用其他的词语称谓来代替。
没有词语称谓用以表达事物,是人认识世界的初始,能对万事万物有命名以而定性的区分,是人认识事物的根本。
能在对事物的认知之后不拘一格地认识事物,(心里)会有事物的概念没有定格或难以定格的正在思考的感受,而对事物的认知固执己见、古板的观念,是把事物的认识框定、阈限的做法。
‘道’和‘名’同出一源,只是同一种意思的不同表达,想要准确地表达又因这一意思流水不定难以形状,但它是让人处于对事物思考状态的门径。
译文延伸:
很难说出世上不变或说不运动的事物和观念,几乎只要是人能够观察到的,人从实践经验,或者联想推理出来的一切法则、规律和真理,都在看似平静状态中平缓地变动着,任何长久的一切的规则,初时的效益,终会被长久地遵循而失去灵活,后成为弊端。没有一种有为或说人为的有益现象,能够许久地对人有益或被人在意,除非它被人遗忘,之后再重新认识,或者,相同的现象用不同的角度解释。因而,一切的规则、思想和技术,在人类历史中都如同浪花,溅起呈现,然后落下组成洪流,之后,再溅起的是哪一滴水,谁也不得而知。但相信,即使是同一滴水,人们对它的情景感觉,也是另一种别于前次的美。
任何意义明确的定义,都有会被另一种意义明确的定义推翻,任何明确的真理和现象,都会被另一种明确认定的真理、现象所代替。没有任何一种长久的定式在人类社会中永存,但定义的明确,也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根本,只有未文明的生物对事物定义模糊,更只有昏朦无知的生灵没有定义。
定义的明确很难看出这个文明的优劣,但定义的明确却可看出这个文明的走向和稳定。而对于定义,它的形成无非是人生活中常见的现象惊奇地发现,一系列相连的元素衍生出的不相干的结果,汇总在一起,系统地说出来的话语。
二次延伸:
很难说解最简单的事物,因为常见而被忽略的事物在人心里都有各自的意象,以及这一意象各式各样的解释和概念。但在纯粹的思想创造上,这种现象在某一角度去看,对思想的内容是有益的,不管是思想的萌芽还是发展,定格还是谬耄,只要是一种朦胧的思想,就会有不同的发展方向及发展之后的不同的定义。而这种朦胧思想在定义发展中的作用,在某种意义上就是文内所谓的“名”的观念吧。
第二章
原文:
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矣;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恒也。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而弗始。生而弗有,为而弗恃,功成而弗居。夫唯弗居,是以不去。
翻译:
天下人的认知全都认为美好的念想就是美好的事物,这是让人憎恶的,都认为善美的行为就是美德,这是不善的认识;对物体存在或者没有的印象会相互产生,对困难和简单的认识会相互形成,对长与短的认知会相互比较,对位于高低的感觉有倾塌的倾向,声音和节拍可以相互协调,前与后只会相互衔接,这些现象都是永久存在的;(因于对这些久存而自然而然的现象的观察,观察者认为人的普遍的认识和观念也是自然而然产生的)所以伟大的王身处不作为的事务中,施行潜移默化的教化;他知道万种事物的兴起时段并不是开始阶段,萌芽阶段并不能掌握,(因此)治理引导并发展的阶段他并不认为是依靠着自己的作用,成功了也不会占有功劳;正因于不占居功劳,所以才有不能抹去的功绩。
二次延伸:“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矣;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恒也。”的延伸
在自然状态下去感知一般事物,以自身为坐标轴的生物极其普遍,如对物体的大小、高低甚至是远近、温度上的感知和认识,在一定的尺寸范围,生物的思维感知都习惯用自身或自身与物体之间的状态比例去衡量物体的物理形态。因此,物理特征与自身相近或比例状态相类的事物,以生物自身的观念去看,都是习惯、尽美的。【注1】当然也有许多事物,在同样是一般的思维认知上并不遵循这些时,生物一样感觉很美。但不管是否‘以自我为中心’去感知事物,认知过程中的知美程度都有自身情质【注2】上的“坐标”的影响,而单纯的物理特性,在没有构成一定的情质流态或情质坐标时,是很难撩动人的审美情绪,譬如同一座山的描述,阴森恐怖和怡人灿烂的不同感觉,只需改换山体的颜色这一单一的物理特征就行。如:黑色缭绕,血色乍现和绿意葱笼,花红时现。——当然,真看到这样两座山的彩画,不同人的感觉也是相对的,而这种相对性的单面原因或就是个体对颜色上的情质的定位。
以自我为中心’中的‘自我’在这里也是‘个体情质’的另一种表达。在原始时代,‘以自我为中心’的生物是没有自我甚至是自私概念的,因为它们并不能感知到同类的私利,也不能或意识到自身正在利己而不顾他人的行为的定义,它们对于自私的思维感觉,只停留在满足、适宜或被动、羡慕以及自己被自私迫害时的哀鸣,而对于迫害的定义,它们也仅仅是与哀鸣的情绪相联系——或这一理解的性质类同于不同物种间的生存:猫抓老鼠,以人的观念并不存在迫害与私利,也没有客观和主观,只是模糊意象下的自然界状态,以及三者个体的情质的互不接触。
注1:
比如用自身的体温感受水温,既可以在一定范围测量水温也因自身的体温感觉哪种温度适宜;又比如以自身身高感觉高者是巨人,矮者是侏儒等等。
注2:
情质这一词不知出处,但见于楚辞·九章,有历代文人作释,但这里的释义不同于流传下来的意思,为了模糊情感、感情、情绪的词语观念和传统框定,这里就先简单地把情质理解为:情感、情绪、感情的统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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