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风踏浪》免费试读_墨文.QD

时间:2019-03-24 18:50:16   浏览:次   点击:次   作者:墨文.QD   来源:qidian.com   立即下载

《寻风踏浪》之《寻》

向华看完唐雅发来的信息,不过他没有回。只是轻轻地把手机放在了沙发上。

在这一室一厅一卫的屋子里,简陋陈旧的家具沉浸在向华吐出的烟雾里竟变成了古典,他的左脸庞应该是抽动了一下。

把已经燃到尽头的烟习惯性地熄灭在烟灰缸中,在这些原本成旧的布景里,只有向华带来的烟灰缸显得格外的新。反而觉得别扭,往里面抖点烟灰掉几颗烟头也就有摸有样了。向华紧接着又点燃了一颗烟像是忘记了刚才抽完了一颗。

刚点燃了一颗吸了一口,立即又把它熄灭在了烟灰缸中,他迅速地拿起手机打开邮箱里的附件,里面是工作的内容。

当看完邮件的内容,他显得一脸的冷静,突然欣喜若狂,在这个狭小的空间里活蹦乱跳。终于,又安静地坐了下来,内心的温暖足以融化这两年来凝结在他脸上的愁苦。

正准备回信息,可是向华又忍住了,再次把手机放在了沙发上。

向华走向卧室,天色一旦黄昏,他的卧室就显得昏暗,这也让他习惯了走进卧室就打开灯。打开装衣服的箱子,准备找出刚毕业时为面试准备的西装,刚翻到一半,向华突然冲出了卧室。

他拿起手机,看了看没有信息,刚丢到沙发上,又急忙地把它拿起来。

再次走进卧室,把手机扔在了床上,继续翻箱子里的西装,翻到箱底,那用包装袋封装的西服露在了眼前。

那是用塑料膜封装好的一幅油画。

向华把西装放在了床上,拿起这幅油画,用双手托在眼前,单调的颜色,简单的物象,可是它却有一种吸引人的魅力。

这幅画对于向华更多的是一种留念。他从来没有见过有人把向日葵画成这样:在一片荒地里,生长着一株向日葵,两片残叶,只能看见围绕在太阳花下的那一圈金黄色的花瓣,迎向太阳的一面被背面遮挡住了,就像一个人背对着你视线的前方。

时隔他收到这幅画已经快七年了,是在他高二时收到的,在他的印象里那是一位很和善亲切的友人,在那一年里他们相处得很好,也不知为何最后她只留下了这一幅画就消失在了他的生活里。在看一眼画之后,又把它放在了箱底。

用衣架把西装舒展开来之后,他拿起手机,思考了好一会儿,打好了又删。他走出卧室,又坐在了沙发上,把手机放在一旁,然后点燃了一颗烟。

意识知道自己还有一件大事没办,突然向华睁开了双眼,只有从窗外渗进了微微的亮光,摸起手机,晚上十点过,这才平复他那紧绷的神经。他把灯打开,也没有打算抽烟,在清醒过来之后,他似乎也知道了怎么回信,而且最重要的是时间刚好合意。

唐雅!你给的这份工作的确比较清闲,就算是我为同学的公司略尽绵力吧!以后还望你多多赐教。

向华在床上躺着,外表的平静无法掩饰他内心的兴奋,无眠的双眼又沉浸在回忆之中。

他的工作是司机兼私人助理。薪资刚开始就是五千每月,比起他现在的三千显得更为伟大。三千这个数字是拿来生的,五千这个数字是拿来活的,这就是如今在这个社会生活的基准。

唐雅是向华的大学同学。可是他对她的了解除了漂亮,时尚,性格开朗,其它的只剩下从流言里得知的,说她是千金大小姐,至于是富几代也无从知晓。

毕竟学霸与学渣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没有来往的他们现在竟然会有了交集,难道这真是同学友谊搭起的桥梁吗?

想得太多太多,黑色的夜也不知什么时候钻进了向华疲惫的双眼。

电话铃声叮铃当啷地闹醒了熟睡着的向华。看着是唐雅打来的电话,他显得有些紧张,不过怕电话铃声不再响起,一股脑地接听了电话。

华哥!很高兴你能来,以后还望你多为我费点心思了。

那里的话,应该是我感谢你才对,不知什么时候能来上班呢。

嗯,你直接照我发给你的私人住所地址来找我就可以了,到了你打电话给我,随时欢迎你的到来。

那我立马收拾好东西就来!

你不用收拾得太多,我这里是包吃包住的,服装也是统一的,你只要带上生活用品就可以了,其它不要紧的东西就不要带来。

嗯,那我尽快来找你报道,再见!

挂断电话,向华扑倒在床,滚来滚去,生活总算是在他这潭死寂的水面荡起了波纹。生活让他尝尽了钱滋味,现在也只有钱才能抚平他那心里一个一个的空洞。

穿上西服,他仿佛感受到自己又回到两年前出社会时的那种激动,不过脸上却少了当时的那副面容。

向华依然把那副向日葵放进了他将要带走的包里。那是至今为止,经过几次的搬迁,他都没有丢弃这幅画,毕竟它代表着一段快乐美好的时光,那也是至今为止唯一能给他温暖感觉的邻居送给他的留念品。经历得越多,这幅画就越显得珍贵,这一点他似乎能隐隐的感觉到。

向华找到了地址上所指的地方。这里的寂静让陌生的他竟感到些许害怕,放眼望去城市的高楼大厦成为了这里天边的布景,不过这坐落在绿林里的一簇一簇的小山丘,显得比那些虚幻的高楼大厦来得更为真实,就仿佛是镶嵌在绿色大地上一颗一颗的宝石。

打过电话给唐雅确认之后,向华踏进大门的一刹那,围墙里是他从未到达过的天堂。一位戴着墨镜的高大帅气的保镖把向华带到了中央别墅旁的一栋楼房,并且把一楼一号的钥匙交到他手里,叫他赶紧放好行李,换好服装去中央别墅见唐经理。

这把钥匙开启了向华人生向往的第一道门。他知道这一直是他想拥有的那个世界,即使在别墅的旁边,这房间的豪华也没有丝毫的逊色之处,他找到了自己一直渴望的方向。他一边换着衣服一边高兴地感谢着唐雅赐予给他的这个机会。

啪!啪啪!啪。。。。。。

我花这么多钱请你,是当摆设的吗!这么点小事办了这么久还是没搞定!快点给我滚出去!

刚进入正厅的向华看到了这惊人的一幕,那份合同就像是活生生地拍在了他的脸上。

唐雅眼里的余光扫射到了向华的身影。刚哪位被唐雅用合同扇了耳巴的人,逃窜似的从向华的身旁经过,他的从容逃脱让向华深深地陷入了刚才的那个阴深泥潭。

华哥!快进来坐啊!愣着干嘛!

向华一听,顿时惊悚地清醒了过来,很是不自在地带着笑容走向了唐雅,刚才所有的美好幻想,美好的心情全都掉进了黑暗的深渊,挣扎着,挣扎着,

唐经理!您好!

向华僵直地站在了唐雅对面的沙发前。

华哥!你还和我客气啊!赶快坐,先前那一幕你别放心上。因那种蠢材生气我也是傻。

说着唐雅早已站在了向华的身旁,为他整理了一下胸前的领带,然后用双手按着他的肩膀让他坐在沙发上。

唐雅就用这么简单的动作,安抚了向华那被惊恐的心灵。

华哥!你的风采依然不减当年,今后你也是我保镖中的一位,除了我睡觉的时间,其它时间你都要跟在我的身旁,做我的助理,至于薪资嘛!还是得看你的表现。

唐雅还是再次说明向华今后的职责,或许只是想让他更加明白自己应该做好什么。

唐经理!您放心!我一定会做到最好,令你满意。

向华充满了自信。

华哥!以后在私下的场合你就叫我小雅。

“好的!小雅!”向华立刻用他的勇气证明了自己能做好他将要从事的工作,他用这干脆响亮的声音令唐雅心怀满意。

阿龙!你今天就带华哥去熟悉一下公司的事务。

唐雅也用干脆的声音表示她接受了这才来的新兵蛋子。

无意之间,时间已是两年之后。

梧桐树,三更雨,一叶叶,一声声,空阶滴到明。

此景也非彼景。在微弱的床头灯的映射下,在梧桐树与雨滴碰撞出的声音里,向华坐在床边的沙发上,缓慢地摇曳着酒杯里的红酒,转一圈就把灯光与雨滴声搅匀在红酒里,那是过往的沉淀,是时间的流转,一喝便饮尽了过去的年华,浓烈得烧进了他那麻木的心扉。

明明是夏季,即使是下雨的半夜也不至于冷到让向华的手微微地发抖,他知道这次的发抖和那一次是不一样的,至少他心里不是害怕,可是手就是不由自主地抖。

那一天,向华一辈子都不可能忘记。

在熟悉了公司环境之后,阿龙和向华收到晚上和唐雅一起去赴宴的通知。向华从阿龙那里了解到,这次宴会是关于一块地皮的协商。他也就没有想什么,以为这也是熟悉环境的一部分。

灯红酒绿,富丽繁华。他正置身其中,看傻了眼,踩在那红绒绒的地毯上,就像是火一样烫得站不稳脚。这是兴奋还是害怕他也分不清楚,假装镇定憋得冷汗直冒背心。

直到被站在门口的另外两人拦住时,他看到阿龙也站在旁边,原来他们只能到此止步。

救命啊!救命啊!你这流氓,放开我!救命啊!

那是唐雅的呼叫声,四人一起冲进了包间,只见那年轻男子正在和不愿意的唐雅拼命缠绵。向华心里一懵,什么都没有想,他只知道他的责任是保护唐雅,顺手拖起茶几上的红酒瓶。

红酒从年轻男子的整个脑袋流下,只见他那疑惑的表情也被凝固在从面庞流下的酒水之中,只有那鲜红的血液从头顶直渗下来,另外两名保镖看到这一幕惊叫到:“少爷!”

杀气腾腾,迅疾地往向华这边挥来,不料被阿龙稀里哗啦,三拳两脚,全倒在地。

向华手里拿着半截酒瓶颈子,他自己也不敢相信这是他做的,看着已经晕倒在沙发上的‘少爷’,他仍下手里的半截酒瓶子,用手往少爷的鼻孔前心生惶恐地探了一探,总算运气还是偏爱着他这一直没出息的孩子。

唐雅拿起‘少爷’的手,放在他的额头,蘸上他流出的鲜血,然后在她手里的合同上按上了手印。

华哥!这一票多亏了你啊!干得漂亮!

唐雅很高兴地拍着向华的肩膀对他褒奖到。

当听到唐雅如此满意的答复,他所有的害怕都变成了得意的燃料。

能让你满意那是我的本分,能为公司的利益出一份力,那更是我的荣幸!

向华用兜里的毛巾擦干净了手上的红酒,随手就扔在了‘少爷’的身上,面带着得意的微笑回答到。

华哥!就冲你今天这气魄,以后跟着我定是前途光明!走!我们接着宵夜去!得好好为华哥的勇猛喝上几杯!

说完两人跟着唐雅大摇大摆地走出了酒店。

从这一次以后,向华得到了丰厚的奖励,在公司里除了唐雅,他说的话就是命令。

喝下一杯,他的手停止了抖动,不过他已经快喝掉几瓶了,不见醉,反而感觉到越来越清醒。

以往的画面一个接着一个地与别墅窗外滴落在梧桐树叶上的雨滴声交织在一起。

啵隆。。。啵隆。。。仿佛那水滴落在了他的心里发出了如此荡漾的声音,一波一波地打在原本麻木的心房。

轰隆。。。。。。

他被雷声吓得颠簸了一下,杯子里的红酒洒得满手都是,这不就是那只被他砍断一截小姆指的流满鲜血的手吗!他扔掉了酒杯,用另一只手不停地擦,试图擦去那些挥之不去的鲜血,可是越擦却变得更加的浓烈,他仓促地跑进卫生间,怎么也洗不掉。几经挣扎他筋疲力尽地摊在了沙发上,睁开眼睛的力气都也没有。

记忆很清晰,那天下着很大的雨。向华和阿龙约好了在即将要开工的那块地皮上闹事的人进行相关协商。

经过阿龙的调查是一群地痞流氓想得点好处,硬是拦着不让开工。

在一处废弃的工厂门口,向华下了车,阿龙在车门口给向华撑起了伞,只见向华披着黑风大衣,一脸严肃地进入了工厂,厂门口有两人守着,看着是谈判方了,进去通报之后,准进了。

一张破旧桌子,正座坐着一位,满脸横气的家伙一看就知道不是个好东西。

看着向华和阿龙进来之后,他叫旁边的兄弟给他上烟点着。咂巴了两口,用力的向着向华的方向吹出烟雾。

向华随手扔掉了手里的烟,一只脚搭在桌子前面的凳子上,用手帕悠闲地拭去溅在皮鞋上的水滴。

你们打算要多少钱才肯让我们开工。

正坐上的中年男子,用力地吹出了一阵黑烟,他很是得意的嬉笑了两下。

哼哼,也不多,就几十万而已!

只见向华很随意地扔掉了手帕,面带着笑意。

才几十万啊!的确不算多嘛!

一截鲜红的小姆指干净利落地脱落在桌上,只听见滴落在废弃物上的雨滴声很清脆。

向华把那把从他黑风衣里拿出的斧子递在了阿龙的手上,取下阿龙西服前的手帕很洒脱地擦了擦手,很是不屑地说到。

几十万的确不多,最关键的是你要有那个本事能得到。

中年男子在看见自己小姆指被砍下时已经晕了过去,声音都没来得及发出,周围的几个伙计,看着阿龙手里亮出的枪,也就变得和空气一般的寂静。

阿龙跟在向华的身后,离开了。在这一出势力亮相之后,一切事情都变得很是顺畅,该干嘛的接着在该干嘛的地方干嘛!

这一截别人的小姆指,彻底巩固了向华在公司的地位,以及在那个势力圈子里不可侵犯的实力。

这一截别人的小姆指,为他赢来了属于自己的别墅,为他赢来了源源不断的金钱。

只花了一年时间,向华就赢得了他梦想中所有的一切:别墅,跑车,荣华富贵。

再花了一年时间,向华那挥金如泥的安静生活被一巴掌打破。原本那美好的梦想编织成的气泡,被调皮的蚊子咬破,所有的欲望都破灭了,血鲜鲜地铺洒在他那被一层膜封闭着的透明的良心上。

那一记唐雅的耳光,火辣辣地,像烈火一般,正焚烧着向华所拥有的一切。

摇了摇酒杯,脸上依然火辣辣的,不是痛而甚于痛,天色快要亮了,然而外面的雨却是越下越大。一仰头,一杯红酒又下肚,向华傻笑了一下之后,把酒杯放在茶几上,安静地躺在了沙发上,闭上双眼显得有些不在意。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向华就像唐雅的影子般,寸步不离,就连睡觉都时常在一起,公司的人都感觉到他们俩不一般的关系,不过只能当作没有看见。

这次的宴会不同以往,不管是年轻的也好,还是上了年纪的也好,他们都是豪权富贵。向华依然同以往一样跟着唐雅来参加,不过他是站在席外的保镖行列。

上层人士的宴会,总是少不了舞会的。唐雅和一年轻男子在舞池里摇动,妩媚的眼神,暧昧的舞姿,当男子用手抚摸唐雅的臀部时,向华冲进了舞池,一把拉住男子的手,恶狠的望着他吼道。

你给我注意点,不要毛手毛脚的,小心我做了你!

男子很是淡定的笑了笑。

你谁啊!

啪嗒!

响亮的一声,像雷声般惊人,舞池里其他的人也都停下了,所有人都望向了发出这么清脆的声源地。

张经理,对不起!都怪我管教无方!

唐雅刚婉言道过谦,立马恶狠地对向华吼道。

还不快向张经理道歉之后,速度滚出去!

向华立马放开了张经理的手,很诚意的低头道歉。

张经理很得意地笑着用手轻轻的怕打了向华那被唐雅扇了耳光的地方,也就两下,不疼,可是他心里的怒火却一簇而发。

我是他男朋友,你想怎样!

恶狠的神气还没来得及发挥,另一声:啪!

你是谁男朋友,也不看看自己什么样!识相的话就快点滚出去!

向华看到了那熟悉的眼神,恶狠,毒辣!

他转身离去,显得落寞却带着洒脱。才发现四对放着凶光的眼睛正细致地盯着他。

天亮了雨下得很大,醉了却醉得很清醒。向华把手机关了机,脸上的热已经不在,他心中所有的欲望也都被烧尽,能感觉到心里被烧空成了一个洞,找不到活着的痕迹。需要用什么来填补,他所拥有的一切都化为灰烬随着那一阵清风飘散在了别人的梦田。

那一阵清风从荒凉的山谷吹来,带着太阳花的金黄味道。那缕金黄的阳光在向华空洞的心里燃起了希望。

那一丝金黄的温暖让向华想起了家的感觉。原来我们一直一直都在为自己流浪漂泊的心寻找到属于自己的一个家;小时候我们的家是父母给的,等长大了,父母给的家成为了我们心里的那个家的一部分;那个属于我们真正的家是建立在一份幸福美好的爱情基础上,不管在现实中还是在心里面,它成为了我们这一生最坚实温暖的港口。

当向华拿出那一副珍藏的向日葵,他心里满满的全是幸福,全是温暖,那时候的一切点滴记忆都成为了此刻的感动。那从不知道流泪的眼睛,此刻涌泪托出。

那是高二刚开学的第一天,向华才来租房的住处一天,第二天中午,有个女孩子在大门外叫到:

有人在吗?请帮我开一下门。

她一边敲门,一边喊道。向华住在二楼,站在走廊上也看不见外面的女孩,他伸头往一楼探了一下,老板家不在。

门开了,她很惊讶地望着向华。然后微笑着对向华说到:

谢谢你!

向华也面带微笑回答到:不用谢!你是找老板家的吗?现在好像不在,等一会儿应该就回来了。

向华说完之后准备转身回到自己的房间。他能感觉到这个女孩子没有跟进来,然后又转过身,她笑得很甜,有点腼腆地说到:

能麻烦你帮我去公路边拿下行李吗?

嗯!那你住几楼呢?

我住在顶楼的那间小房子里。谢谢你了,那我先上去收拾一下。

画架,画框,画纸,全都是画画用的,向华也就知道了她是画画的。

认识很简单,现在想来,那一年的时间里,向华只是把那个‘麻烦’女孩秦梦瑶当成自理能力很差的朋友一样地看待。记得她说得最多的一句话是:能请你帮一个忙吗?向华!

陪她诳街,陪她买东西,陪她看日出,陪她看日落,陪她看春天的花开,陪她看夏天的绿叶,陪她看秋天的丰收,陪她看冬天的雪景。她总是会在周末或假期请向华帮忙,陪着她主要是为她拿画画的工具,因为有她,向华也开始喜欢上了欣赏美景,生活的确也因此变得更有韵味,他也享受其中,所以根本就没有嫌烦。

在那些相处的日子里,他们彼此都很快乐,向华记得很清楚,他们最后一次的相处是在一个下雨的晚上,还没等到晚自习放学,天就下起了大雨,向华没有带伞,他毅然地准备去洗个露天浴。

刚踏出教室门,就听见旁边传来了熟悉的声音。

向华!

转头一看,果然秦梦瑶带着伞来了。

那一刻没有流下的眼泪,就在这重生的梦醒十分,洗去了过去所有的不好。这条新路上铺满的全是秦梦瑶,他又要如何才能找回那些她给的温暖幸福呢!不管怎样只要心中有她的那些温暖至少他不会在迷失了自我。

向华把秦梦瑶给予的那份温暖情意深深地扎根在心窝,只有这样那心里的空洞才能被填满,他也明白了,如果你感受到的这个世界不够温暖,那只能说明你付出的爱还不够多,因为他还从未付出过。

雨停了,泪水也停了,手机开机了,心里面所有的堵塞也都畅通了。

只有扭曲的心里变得正常之后,才能感受到活着的美好。拥有金钱不是错,错的是错误地拥有了金钱,不管从前怎样,向华决心要找到那个属于自己的家。

打开手机,看到二十多个未接来电,全是唐雅打来的。向华回拨唐雅,可是没人接,门铃响起了,向华也猜到是唐雅在门口。一开门唐雅就紧紧地抱着向华哭泣,哭泣得像是一个纯真的孩子失去了心爱的玩具。向华面带着和善的笑容,用手轻抚着唐雅的后背说到:

没事了,我知道你也是有苦衷的,真的没事了,小雅!快别哭了!

对不起!小华!对不起!

唐雅依然哭得厉害,她的手机响个不停,可是她就是懒得去接。

好了,好了,听话,你在这样我就真的不理你了。

向华有点故意生气地说道。

那你不准生我的气了。

唐雅停止了哭泣,用手轻轻地抚摸向华被扇红的脸庞。

我都说了没生气了,你快点去忙,我今天休息一天,明天在去上班。

嗯,看到你现在没生气了我也就放心了,小华!

唔嘛!唐雅在那通红的脸庞上留下了一个吻痕。

生活变得有了韵味,向华不在像以前一样的暴力黑暗,整个人变了,就连唐雅都开始嫌弃他办事能力大不如前,不知问了他多少次是为什么,可是向华只是说他以后不会在用暴力去办事,其它的他什么也没有说。

只过了一两个月他在公司的地位也变得形同虚设,重要的事情都交给阿龙去办,而他成了一个打杂的伙计。不过向华却过得很是惬意,这种生活变得很安心。

为了寻找那个心中的温暖,他开始关注艺术,尤其是油画。他得知在本城的国际艺术展览中心正有一个油画展,听说这是近两年才出名的新人艺术家的画展,已经在多个城市和国家巡展过,这个城市将会是最后一站。根据简介得知她的风格,很是新颖:

她的每一副画都以意识流呈现,带给人更多的想象空间,以及视觉上的冲击,几幅画之间又通过时间流来给人讲述一个故事,总是令人有所感悟。

和简介一样,几幅画放在一起,不过中间隔着一定的距离。刚进门向华就停下了脚步,站了很久很久,他一动不动,被门口这几幅画深深地吸引住。

或许所有进来的人,都不会在这里停留,因为这几幅画并不完美,若以画家的风格来论赏。它们中缺了一副画,而且主办方还特意把画框放在其中,更像是在告诉观看者,这副画弄丢了。唯独只有向华在这里停下了,因为他察觉到,只有他能弥补这几幅画的残缺。确切的来讲这几幅画就是为了他而被放在这里。原来这个有名的年轻画家就是秦梦瑶。

第一幅画:一个小女孩摔倒在走廊,其它小同学从她身旁不屑地走过了,只剩她无助委屈地哭泣。

第二幅画:一个小男孩扔下了书包,把小女背着上了教学楼。

第三幅画:小女孩趴在栏杆上,傻傻的看着在上体育课的小男孩。

第四幅画:只有画框。

第五幅画:向日葵顶着风雨也在追逐着那轮乌云里的太阳。

第六幅画:这片荒地全是向日葵,它们的金黄硬是把灰色的天空映照成金黄色,成为了一片温暖的新天地。

画的内容看上去很简单,可是每一幅画都包含着画家的独特艺术风格,然而向华只看到了它们讲述的这个故事,他的眼眶湿润了,转身就跑出了展览厅。

那一天很冷,向华急忙跑向教室,看见一女孩摔倒在走廊上,可是没有一个人去帮助她,他不顾就快要上课了,扔下书包,一口气就把小女孩背在背上。得知了她是二楼同年级的,很快向华就把她背到了教室的座位上。没来得及看清小女孩的模样,他已经转头就往教室外跑去,上气不接下气地喘个不停,拿上书包就往三楼教室跑,刚坐下上课铃声就响起了。

不过后面的故事全都是他不知道的,他也更不知道那个小女孩就是秦梦瑶,更不知道为何她没有告诉她就是那时的小女孩。

这样所有的事情也就能说得通了,原来他和秦梦瑶的相遇不是偶然,而是她一直都在注视着他。

取下挂在卧室里的向日葵,开上车急速地向展览馆驶去。在和主办方商谈好了之后,才把这幅画放到了那几幅画中,总算让这个故事有了完整的面貌。

在和主办方几经缠绵之后,总算是告知了他一点有关这个画家的信息。就是在展览的最后一天画家的父亲会来展览馆负责收回这些油画,就连他们也不知道画家的真实身份,一切都是她父亲一手操办的。

这几天向华一直在疯狂地查询关于秦梦瑶的信息。不过毫无结果,只知道她以独特的艺术风格而出名,她的画总是给人以顽强的生命感染力,以及温馨的欣赏氛围,还有柔和的视觉感受,最后一点信息只剩她的艺名叫做寻梦。

第二天,向华再次去到展览馆,那幅画已经不见。询问了主办方之后才得知,它已被负责人拿走了。他硬找主办方理论,没有办法才说他们会联系负责人,然后让他和负责人直接交谈。

门被轻敲了两下,向华停止了与主办方负责人的交流,把目光投向了进屋处。只见一高挑清瘦四十左右年纪的男子正面走来,留着小胡子,他的目光显得冷峻,一脸的严肃。整个会客室的温度都变得和他一样的冷,令人说不出话,仿佛这个世界亏欠了他多少债一般。

他礼貌地向主办方负责人点了一下头,接着向着正对面的向华也点了一下头。

很感谢先生的好意,不过你那副画并不是我们丢失的那一幅。在没有得到你的允许下我们就把它取走了,这是我们的不是,还望先生原谅,我抽空时间在拿来还给先生,所以还望你留下联系方式。

不知为何,向华在他的严肃表情中,始终感觉到和蔼温暖,这种味道是他熟悉的,不禁让他沉浸其中。

先生!这是我的名片!

男子已经递出名片好一会,可是向华却愣了神,也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当听到这有点强调的语音之后,才清醒回来。

对不起!对不起!这是我的名片!

向华慌忙地微笑着道过谦,收下名片之后,立即掏出了自己的名片。

向先生!我还有事要忙,那就下次在约你见面了。再见!

向华在看了男子的名片之后,他敢确认这位就是秦梦瑶的父亲,他的名字叫做秦珅。

请问你认识秦梦瑶吗?

秦珅停顿了一会儿。

不认识!

他依然往门外走去。

如果你认识她的话,麻烦你转告她有一个名叫向华的人一直都在找她!

秦珅的身影消失在了视野里,向华显得十分的失落,为什么,全是为什么在他的脑海盘旋。

明知道她就在哪里,却见不着,明知道她依然在寻找着他,他却寻找不到她。所有的一切爱恋都变成了缠绵的梦寐,缭绕着空洞的心扉,想念的温度烧得脑袋无法正常思考。

为了见着秦梦瑶,向华请人跟踪到了秦珅的住处。幽静凄清,这是郊外的一个宅子,给向华的第一感觉,的确这是一个适合艺术家居住的地方,冷清得有些令人毛骨悚然。

一个星期过去了,向华按下门铃,总是不会有回应,他的情绪变得越来越烦躁,心里也越来越难过。

这座宅子前门旁的几许枫树叶被凉风吹落,又是一年寒秋过渡之季,向华狠下了心,哗嚓一下,很干脆,双膝着地。

他决定不起来,除非能见到秦梦瑶,若得不到一个答案,他这因爱而空洞的心一辈子都不会得到充实,也只有爱才能安抚他那沾满血腥的罪恶之心。

秦梦瑶!我知道你在里面,我会一直跪到你见我。

凉风扫起地面的枯叶,稀里哗啦地把空气搅得混乱,向华身体的温度也被吸进了寒冷的空气之中,稀稀疏疏天空飘起了细雨,给这不安分的空气,洒上点凉水也就变得安静了。向华把身子裹得很紧很紧,尽全力地留住体温,可是身体依然经不起凉风和细雨的引诱,抖擞着和它们跳起了无韵之舞。

温暖,如同小时候妈妈的怀抱。在迷糊的昏迷状态之中,向华似乎感受到了天堂的存在——那就是温暖而无意识且无任何杂念的活着!他感受到的温暖是秦梦瑶那份爱给予的,他能感受到她就在身旁。突然睁开双眼,撑起身,抓住的手,对着的人,一时惊讶,然后又失落的躺下了。

年轻人!你这又是何苦呢!我都说过了,我真不认识你说的秦梦瑶。

清瘦男人秦珅很是疑惑的说到,或许他只是可怜这个年轻人,也或许他在强装糊涂。

谢谢你!秦先生。你能告诉我秦梦瑶为什么不见我吗?我究竟做错了什么,她会如此地躲着我。

爱情会彻底地改变一个人,向华的眼泪又稀稀疏疏的滑落。

也罢!

带着忧郁的情绪,向华离开了,走出大门时,他深深地向秦珅鞠了一个躬。

秦先生!如果你认识秦梦瑶,麻烦你一定要告诉她,请她一定要幸福!

微笑着离开,眼泪鼻涕流得很是轻松,一个喷嚏的吼声也没能阻止它们的放肆,反而来得更加凶猛,不过向华好像并不在意,他拖着萎靡蹒跚的自己坐上车缓慢地离去。

酒,酒,红酒,白酒,全是酒,也只有酒,成为了向华唯一的伙伴,他已经被公司开除,整天把自己闷在那偌大的别墅里,变得和冷清的空气一样的寂静。

电话铃声不知道响了多少次,把已经醉迷糊的向华吵醒,还好电话没有生锈坏掉。他忘记了时间,忘记了有多久电话没有响起,忘记了自己活着的意义。

向先生!我是秦珅,如果你有时间的话,能约你谈谈吗?

秦珅,秦梦瑶的父亲,要找我谈话,向华立刻清醒了过来,全身的细胞重新活了起来,他满脸兴奋地急忙回答道:

我随时都有时间,什么时候,什么地点,我一定准时赴会。

太过激动导致向华语无伦次,就连最基本的礼仪都忘记了。

眼前这清瘦高挑的男人为何他会变得如此的忧郁悲伤,让向华感到如此的揪心,原本想充满欣喜地打个招呼,也只能变换一个表情来适应气氛。

向先生!你来了,请坐!

服务员!麻烦你过来一下,向先生!你看需要点什么。

给我来杯咖啡!

向先生!对不起,我欺骗了你,我的确是秦梦瑶的父亲,希望你能和我一起去见她一面。至于为何要隐瞒你,以后有时间在和你说明。

开开门之后,秦珅说展览馆那面有点事需要他去处理,说完秦梦瑶在后院之后,就开上车离去。

还在客厅打扫的保姆,给向华行了一个礼,并给他指明了后院的方向。

刚要踏进后院就能感受到幽静得有些许浸人,秦梦瑶那模糊的身影从光中透进眼帘,她坐在长椅上,喂着池塘里面的小鱼,戴着帽子的她更像是一只停靠在池塘边休憩的小鸟,艺术家或许只有和自然融为了一体才能得到天然的神韵,至少,兴奋的向华此刻是这么认为的。

悄悄地走近秦梦瑶,用双手从背后捂住她的双眼。

猜猜我是谁!

向华!你来了!

秦梦瑶满脸笑容。

就像回到了高二那年,他们依然是那么的亲密无间,岁月反而把当初那份单方面的感情酝酿成如今的两情相悦。

他们一起去看日出,看日落,逛商场,逛街,品美食,观美景,很快半个月的时间就离去了。

今晚他们来到了郊外的观景台,在这里能看见天空的圆月,遥远的星星,这个城市最美丽的轮廓。

深秋的夜空显得清爽明净,整个时空都拉得很近了。在这高台上坐着,偶尔会吹来冷风,向华把秦梦瑶紧紧地包裹着,生怕让她着一点点凉。

秦梦瑶依偎着向华,抬头仰望着天空甜蜜地说到。

向华!你就如同那天上的圆月,永远都是那么的明亮温暖,我就是那眨巴着眼睛的小星星,一直一直陪在你的身旁。

傻瓜!你不是那星星,我也不是那圆月,我只要这样一直牵着你的手,一直一直走到岁月的尽头。

向华也幸福满满地回答着秦梦瑶。

一颗明亮的星星从夜空坠落,从向华他们头顶飞过。

小瑶,快看流星!

他紧闭上双眼许了一个美好幸福的愿望。

不知从哪里吹来的大风,把树叶吹得哗啦啦的响,风声太大好像吹散了向华和秦梦瑶的话语。

可是也没能抵消掉秦梦瑶撕裂般的咳嗽声,她的头全力托出了向华的怀抱,喷出了一地的鲜血,霎时,她已经昏迷了过去。向华心急如焚地给秦珅打了电话说明了情况,然后打了120准备急救,他抱起秦梦瑶往停车场跑去,当把她放进车坐好时,惊人的一幕,那是从未有个的撕心离肺般的疼痛,哭泣得失去了声音,眼泪模糊了眼眶,在奔跑的途中,把秦梦瑶包裹得严实的帽子掉落了,车灯照亮了她枯瘦的脑袋,眼泪洗掉了她的妆,苍白无力,向华急忙脱下她的手套,娇瘦得如干柴一般,他明白了些什么,毅然开上车急速地向医院驶去。

夜依然如此地美丽,定律就是定律,不会因任何人,任何事而有所改变。

在隔离室的玻璃墙外,秦珅给向华讲了一个很长的故事。

十年前,在一个小镇的仲夏夜晚,灾难降临在一个平凡的家庭。秦梦瑶既是高烧又是咳嗽,咳嗽出的鲜血浸红了白色的被褥,终究疼痛得昏迷了过去。

到医院检查之后,医生带着一脸的愁苦,告诉秦珅做好后事的准备——肝癌晚期。

秦梦瑶知道了自己的病情,不过她依然和以前一样生活,不,应该是活得更加精神,她努力地画自己的画,享受着生命给予她的生活,她继续等着,等他发现她的情意,不为别的,只需要他的一个眼神,一个回答。

化疗对于一个薪资家庭来讲,太过昂贵,不过父母怎么会见着自己的孩子就这么离去,不管是秦珅,还是秦梦瑶的母亲,都不停的去做兼职,不管是打杂还是捡垃圾,都在为拼凑钱而不辞辛劳地挣钱。

这些都是秦梦瑶不知道的事,她也只是一心享受着她的画画时光,那几年她的作品还未面世,所以没有任何的经济收入。

秦梦瑶的母亲直到最后一刻倒地送入医院,才被检查出她患有先天性心脏功能衰竭,如今因为过度劳累,心脏已经支撑不了多久,不久秦梦瑶的母亲去世,为了不给秦梦瑶更大的打击,只是暂时未让秦梦瑶知道。

秦珅终究还是躲不过女儿执着的追问,也只能把实情告诉了她,秦梦瑶失声地哭泣,为了不让秦珅担心,她要求去为母亲扫墓。她没有哭泣,只是用虔诚的心,感恩母亲,她知道自己要带着母亲的那份爱更加坚强地活下去。

秦梦瑶叫父亲拿着自己的画去卖,一年之后,被有识之士欣赏,为秦梦瑶的画开展览会,就那么一次机会,让秦梦瑶成为了有名的年轻画家。

不知不觉十年就过去了,对于秦梦瑶来讲这是一个奇迹。

当秦珅看到这幅秦梦瑶向他说过的向日葵时,他不知道应不应该告诉女儿,无数的纠结缠绵在他的内心,不过最后她还是决定告诉女儿,毕竟这是她一直在等待的人,他不能这么自私。

果然不出秦珅的意料,自从看到这幅画之后,秦梦瑶的病情开始恶化,更让他惊讶的是秦梦瑶并不打算见向华。

她把这份迟来的珍贵的爱化成了对自己的责怪,她恨现在这幅躯壳的自己,为何她没能在最美丽的时候与他的爱意相通,她更不想让他难过,她也不想让这份美好的爱化成不完美的悲哀。

看着生命的烛光已经渐渐微弱的秦梦瑶,最后秦珅擅自做了决定,他请求向华来见秦梦瑶。两颗真爱的心,只要遇到就不会分离,所有的一切问题都不在是问题,他们相见就坠入了爱河,不需任何理由。可是好景终究不长,最终还是变成了惨痛悲哀的结局。

隔离室里的秦梦瑶清醒了过来,她微睁着眼睛,嘴里在念叨着些什么,向华立即把医生叫来。医生出来之后,叫他们进去,病人有话要说。

向华紧握着秦梦瑶的手,他一脸的愁苦忧郁,眼泪嗖嗖地往下流。

秦梦瑶坚强地笑着笑着就变得泪流满面。

向华!别哭!我对不起你!对不起!。。。。。。对不起。。。你一定要坚强地活下去,把我的那一份。。。一。。。起。。。活。。。下去。。。。。。

嘟。。。。。。心跳的声音被仪器的尖叫声所代替。

秦梦瑶安静地离开了这个世界,把她安葬在郊区一个幽静的地方,向华整天都会守在她的墓前,除了喝酒一句话也没有说过。

他的心只能靠酒精来麻醉,那空洞的疼痛才不会把他撕得粉碎。

自从他离开公司之后,以前的许多仇家早已盯上了他,那是一个安静的午后,他依偎在秦梦瑶的墓碑上睡着了。

嘭。。。。。。

树林里的鸟群,如同和平鸽一样飞向了遥远的天边。

《寻风踏浪》之《风》

程风嘴里叼着一颗烟,坐在我的座位旁说到:“你觉得坐在你前面的夏冬梅怎么样?”

现在离上晚自习的时间还有两个小时左右,所以班级里的人并不多,程风是我们班上出了名的“不良少年”,他这样莫名其妙的问题,我没敢回答。

“喂!喂!问你话呢!”他见我没有反应,于是就很不耐烦地再次问我。

“还好吧!追她的人挺多的。”我继续埋着头写我的作业。

“你这书呆子,活该没人爱!”只听到打火机清脆的声音之后留下一丝烟草的味道,程风随着走出了教室。

一直以来我就没有在意过程风这个人,可能是因为我这个书呆子从心底“害怕”他的缘故吧!只是让我感觉有些惋惜的是坐在我前排的班花夏冬梅,竟然在一星期之后就和程风有说有笑地走在了一起,和谁好都比和他好要好上几十倍吧!就算是我这个书呆子也比他好上那么一点点吧!惋惜夏冬梅的同时也还是羡慕程风的,我还是感到一丝丝心痛,毕竟美好的东西总会令人向往。

借着中期考试之后调整座位的机会,我选择离夏冬梅远一点的第一排,自然上课时间就不会有她出现在我的视线里,程风依然只有霸着最后一排的位置不放,不过他倒是变得乖了,至少在课堂里他是很认真的,不过他变得这样乖也让我们这个班级的学习气氛变得比较好了。

时间过得很快,初三我们毕业在即,大家都在用留言册来让各自写上祝福,也会在上面贴上各自的大头贴,多半是为了多年以后相比之下看还能否辨别出来那时的这位同学。自然我也买了一本,只是我没有拿给夏冬梅帮我填上属于她的那一页,反而是她让我帮她填上了属于我的那一页,我当时很是惊讶,不过我也不敢多想,也就弱弱的写上一句——祝您幸福!

班级聚会我没有去,初三最后的记忆都定格在了最后的毕业照里,我如愿考上了市一中,自此我又开始了一段新的生活。

“大家好!我叫吴为风,来自比较偏远的xx县,以后还望大家多多关照,谢谢!”一阵礼貌性的掌声之后,我吴为风正式开始了高中生活。其实我这十多年的生活一直都很平淡,也没有什么理由能变得多点颜色,除了努力学习,好像也找不到什么事情来充实我的生活。

不过来自家庭条件好的他们就与我不同,有可能是因为我的思想太落后,也有可能是这本就是我与生俱来的。从高一开始,我身边的许多同学都变成了一对一对的小情侣,相比之下我反而成了异类。不过,这一切都在那个夏天的晚上被突如其来的事情改变了。

“你好!吴为风,我是比你小一个年级的兰小小。”

就在我回宿舍的路上被一个长得比较精致漂亮的女孩子拦下并向我礼貌的打招呼,我顿时显得有些许的慌乱。回宿舍的男男女女,当然也包括那些小情侣们向我投来了比较犀利的眼神,像极了舞台剧上的聚光灯,这一切对于我来说都是来不及适应的新情景。

“你好,请问有什么事吗!”书呆子在怎么呆还是没有忘记礼貌。

“吴为风,你还不回宿舍吗!”我没敢回头看,毕竟背后有那么多过往的人。

“请你周末有空的时候来我家辅导可以吗?”站在对面的兰小小很认真而诚恳地说到,不愧是从小就见着世面长大的人,从来就不会在意场合这种东西,我已从来没有在这学校与宿舍之间的路停留过这么久,不是经历了这件事情我还真不知道原来学校的人真多。

“时间已不早了,我得回宿舍了,再见!”我不懂得怎么去处理这样的突发事件,更承受不了身后投来的各种目光,立刻转身混进了人群之中。

“喂!吴为风,你不答应我的话,我还会来找你的。”这句从兰小小那里传来的回应我听得很清楚。

刚回到宿舍,舍友们就把我给围住了,问她找我做什么,你可知道她是我们学校的校花,人长得不仅美若天仙,且家里边还有钱,这些话语不停地在我的耳边响起,就连隔壁的、邻近的宿舍的人都轮番好奇地来问我类似的问题,直到宿舍的灯熄灭了我才落得个安静。

虽然有些许的烦人,不过我却感到几分享受,我的人生从来没有这样热闹过,可是问题也随之来了,我是应该答应她,还是拒绝她,是与否这两个答案让我一夜未眠,不知是为难,还是兴奋过度,像我这样的书呆子怎么分得清楚。

昨夜的话题,在班级里也兴起了些许风波,但是大家没有围过来说三道四,只是我能感觉到,我这里不时会收到不同方向传来的各种好奇目光。

“嗨!吴为风,你考虑得如何了?”我身旁突然转来了熟悉而又令我胆怯的声音,认真写作业的我根本没有感受到兰小小从前门大摇大摆地走到我身旁,全部同学的目光早已被她吸引来聚在我这里。

这一出根本就在我的预料之外,但也在情理之中,毕竟她昨晚丢下的那句话在先。

“好!我答应你,不过具体时间我们私下再谈,另外请你立即回到自己的班里去,以后也别在来我的班级打扰我学习,谢谢!”我居然能一口气说出这么长一段话,看来昨晚的失眠没有白费。

“OK!”她面带微笑,愉悦地从我的班级里离开。

突然,整个班级都沸腾了,直至上课铃声响起,大家知道了详细情况之后,也就平息了过去。

每到周末我都会按时去到兰小小家为她辅导,每一个星期去辅导一次她会给我同市面上等值的家教费,我并没有拒绝,毕竟这样在她父母那里我也才会感到自然些,不会令我在她家里显得尴尬。一晃时间便过完了一个学期,下学年我便进入高中的最后一个阶段,我想在这高二即将结束之际,也该是和兰小小做一个完结了。这一年来她对我很好,没有那个女孩子像她那样对我好过,我也讲不出我对她的那种感觉,我只知道她很美,毕竟她是我们学校的校花啊,我不敢在往下想更多。

我准备请兰小小去饮吧喝点东西,在聊天的同时,也好向她告别。这个想法出现之后,我又开始失眠,在感谢,告别的同时能不能找那么一个说漏嘴的机会向她表露一下我爱慕她的心声呢!

在临近放假的最后一个周末,我约兰小小在饮吧相见,我提前就来到了这个我还从未来过的地方,来得早应该也是为了熟悉一下环境,害怕自己在她来时乱了手脚的同时也显得老土气失了颜面。

约定的时间已过去了半小时,我吴为风的第一次约会难道就这样被爽约了吗!我听到了兰小小说话的声音越来越近,原来她叫了一个人与她一起来。

“吴为风,让你久等了,不好意思,都怪他忙事情去了,耽搁了点时间。”兰小小带着很无辜的说到。

“没事的,我也刚来没一会儿。”就这样去除了这尴尬的开场。

“吴为风,这是我的男朋友陈清风,今天他刚回国,硬是要黏着我一起跟来。”兰小小很是自然地讲到。

“你好!初次见面,常常听小小在电话里提到你,非常感谢你对小小功课的辅导!”帅小伙子果然气势非凡一下子就融如到了氛围之中。

“你好!我叫吴为风,只是各取所需,说到道谢的人应该是我才对。”我居然能如此淡定。

“不好意思!打扰一下,请问三位需要点些什么东西吗?”服务员打断了这场多余的对话。

“两杯咖啡,都不加糖。”

“一杯可乐,加冰!”

“请三位稍等!”服务员出去了并随手关好了门。

“兰小小,今天请你来一方面是为了表示感谢,另一方面就是和你正式的道别,希望你的成绩越来越好!”在明白现实情况了之后,心里也变得自然了,多半是因为这本就是最初的目的。

兰小小的铃声响起,接完电话之后对我说了一声抱歉两人就离开了,我把服务员端来的两杯咖啡和一杯雪碧全部给喝完了,喝醉了似的走出了包间,前台告诉我帐已经结了。

之后,兰小小就像是从来没有出现在我的世界里一样,人间蒸发了。

时间不知然就来到了高三的毕业晚会,那晚我们在KTV里面唱歌,喝酒玩得很是高兴。我去洗手间方便时,有几个人盯着我并嘲笑着说:“这不正是被兰小小他们玩弄的那个傻书生吗!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可悲可笑,你也不掂量一下自己的份量!”带头嘲讽的人用手指点着我。

我想喝得半醉的人是有可能变成一条“疯狗”的,竟敏捷到一口就咬住了他刚指点着我的手指,他顺势一脚就把我踢飞在了洗拖把的废水池里,然后他们接着对我是一顿拳打脚踢,直到他们高兴了才离开。

贱骨头的皮骨是真硬。没过一会儿我恢复了意识,身子摇晃了几下还是走到厕所里放掉憋了好一会的热酒,在洗手台前的镜面里映照着皮青面肿的我,竟然感觉有些可笑。

刚走出洗手间就能听见左手边传来的优美歌声和吵杂的欢笑声,这气氛就连包房的门也赖何不了。

“哐当!”门狠狠地撞击到墙面发出清脆响亮的声音。

这种感觉好爽,就像电视剧里面王者归来一般的情节,我直立在门口,径直走向坐在另一头的兰小小。

“兰小小,你告诉我什么叫癞蛤蟆想吃天鹅肉!”话音刚落,我又被踢回了门口,一群人对我又是一顿暴打,门口已经聚集起了许多人,其中也有我那个包间里的同伴们。

兰小小的男朋友陈清风拎起我的领口对我吼道:“你不就像极了那只癞蛤蟆嘛!”

说完我嘲笑声胜过了校园你欢迎仪式上的全场掌声。

我使出全力一拳打在陈清风的脸上,气急败坏的他,顺手从背后提起一瓶啤酒,只听到哐当一声,酒香味与血腥味霎时把我给迷倒在地。

“你们还不赶紧把人送医院,都成白痴了吗!”这是我最后听到兰小小的声音,依然是那么的悦耳,只是多添了几分应有的滋味。

这件事最后已兰小小给我道歉而结束,我收到了重点大学的通知书,其实也算是兰小小送给我的恩赐。

大四上半学年快要结束的时候,北方的校园里已被白雪覆盖,美得让我们忘记了即将进入社会的压力。

偶然接到一个陌生的电话。

“请问你是吴为风吗?”

“你那位!”

“我是程风,能出来见个面吗?我在里宿舍楼下等你!”

“程风吗!嗯,你稍等。”

程风被棉袄、棉帽包裹得只剩眼睛,鼻子,嘴露在外面,我任然一眼就认出了他,伸出双手相握,这是我与程风多年之后的第一次握手,显得分外的沉重,岁月带给我们更多的是一种难以忘记的情怀。

“程风,我带你去吃火锅怎么样!”

“不用了,吴为风,就在前面的亭子聊两句就行了。”

他双手趴在护栏上,点着了一颗烟,这个动作看起来比初中那时更适合了。

“吴为风,其实在3年前我就从同学哪里听说你在这个城市来上大学了,只是我一直都没有勇气来找你。”程风深吸了一口烟。

“这是为何?”我感到疑惑。

程风吐出了一口烟,表情变得更加沉重。

“你还记得初中那时我问过你夏冬梅长得如何吗?”

“记得,那时我们全班人都挺怕你的。”

“其实在那之前,我带着几个弟兄在晚上拦住了夏冬梅回家的去路,向她告白,问她是否愿意做我的女朋友。”

我忍不住打断了他。

“难怪你和夏冬梅没几天就好上了,当时我还是觉得挺可惜的。”

我忍不住地傻笑了一下。

“事情没有你想的那么简单。她低着头很小声的对我说了一声对不起,接着说她已经有喜欢的人了。”

我也把双手趴在了护栏上,并且让程风给我点着了一颗烟。

“是的,她喜欢的人正是你这个书呆子吴为风。”

我能感觉到程风望了一下我的侧脸,我依然沉默着,吐着还不习惯的青烟。

“她试图着避开我们几个人然后逃走,我狠狠地抓住她的手,威胁她,如果不和我好就毁了你喜欢的人,我原本只是气头上的话,没想到的是她竟答应了我。”

燃得正旺的烟头被我不小心弄掉在了光秃的草坪上。

“即使事情已过去十多年,但是我认为你还是应该知道真相,我对不起你们俩。”

我依然没有能说出话来。

“明天我准备回家乡去了,你放假回来时,记得提前打电话给我,我好组织一下能联系上的同学聚一聚,当然我会尽量把夏冬梅请来。”

“你和夏冬梅后来没有在一起吗?”我此刻面无表情。

“初三毕业她考上了高中,我没有考上就出外面打工来了,我只听同学说她结婚都有几年了,大概现在孩子都有几岁了吧!”

我沉默着,就像是喝醉了一般。

“吴为风,时间不早了,我回去准备一下,明天好赶火车,你保重!”

“我送你到校大门吧!对了,我已经收到一家外企的聘用书,等放假就要去在国外的总部实习,等我回来时在联系你,你也要保重。”

把程风送走之后,我走在长长的回宿舍的路上,不小心抬头穿过明亮的灯光,望见一轮变成了镰刀一般的月亮,它让这个冬天有了一些别样的滋味。

一晃时间已过去十个年头,当我拨打程风的电话时已成空号。回到省城来接我的是朋友兼同事的兰小小,她那时与陈清风根本就不是男女朋友的关系,不过现在她还是嫁给了一位很有钱的公子,只是为了打发时间,证明自己的存在,在我所在公司的分公司担任营销部经理。

公司为我准备了一辆车,我自己开着回到了县城,兰小小提前就帮我得到了好几个初中同学的联系方式,当然包括夏冬梅的号码。

我不敢联系夏冬梅,只好找来其他几位同学聚在一起从他们哪里听说了程风的事情。程风在回到县城之后,就做起了买卖蔬菜的生意,就在临近年关时他从乡下买蔬菜回来的途中与一辆小车相撞双双都掉进了公路旁的水库里,两辆车上的两个人都溺水而亡。

程风家里人也不知道在外面哪里,一直都没有人来认领,我们这些同学虽然听说了这件事情,不过大多也就当听说了,倒是他初中那时的女朋友夏冬梅还挺有良心的,把骨灰认领了之后,放进了公墓里。

在听完他们的一席津津乐道的畅谈之后,我一饮而尽,告别了我这几位熟悉而又很陌生的同学。

我去公墓管理那里查询到了程风的祭日以及墓碑的位置,过了三天之后我准备来向程风道别。

将要靠近时,我看见了那熟悉的背影,她牵着一个五岁左右大小的孩子,我慢慢从侧面靠近,能清楚地看见她的手背上,还有侧脸上都有些许疤痕。就在我准备靠前去时,她抱起了孩子转身背对着我一步一步地离我越来越远,只有孩子的眼睛还望着我,我对他面带微笑,他也学着微笑地回敬了我。

他好奇地问他的母亲:“妈妈,那里面住着的人是谁啊!”

“他是妈妈的老同学,他是一个好人!”

“哦!”

望着夏冬梅越来越远且模糊的背影,我明白了初中那时,那种很奇妙的感觉——相见一次之后,还想期待下一次相见的美妙感觉。再见,夏冬梅!

我站在程风的墓碑前,时间仿佛又回到了他来大学找过我之后的第二天早上,我去站台送他最后一程,只见他双手都拎满了大包小包,很困难地挤上了火车,然后在火车上隔着玻璃向我挥手道别,他那时的笑容很美,此刻我的眼泪已悄然划落,难道是他拎的那些包惹的吗?不过这次道别你再无包可拎。程风,再见!

岁月从来就不会留给我们等待的机会,留下的只剩告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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