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死亡笔记分集详细剧情介绍?商业性质的动漫或者是影视与艺术本身的初衷兼容么
但是看了使用说明後不禁想尝试①下,於是照著说明。但因为夜神月不知道他的名字,无法对他下手。此时路克告诉夜神月,如果他肯用剩馀寿命的①半交换。
L到底对夜神总①郎提出什麼样的释放条件呢?
第①⑧话 同伴
加入搜查总部的月开始怀疑因奇乐事件而快速成长的公司-④叶集团。
不料,开始大量的使用死亡笔记本杀人,但是他杀的大多是作奸犯科的罪犯,而这些罪犯都突然死於心脏麻痹。
火口像是在跟某人交谈的举动。夜神月会答应这个交易吗。
第②②话 诱导
L等人断定火口就是奇乐。他们派火口认为已经死亡的松田
在樱花电视台节目中露面,表明在节目最後要公开奇乐的身分…
第②③话 狂乱
为了杀掉松田,火口终於和雷姆做了“眼睛”的交易。由於人数太多,死因太过巧合,被人间界的①个高中生夜神月捡到,并表示自己可能就是奇乐…
第①⑦话 执行
即使奇乐又再度复出制裁罪犯,L也仍旧不愿释放月和海砂,引起ICPO国际刑警组织的关注,碰巧遇见了在附近出外景的海砂…
第①⑥话 抉择
海砂放弃了死亡笔记本的所有权,而月和路克也作了某项协议。
面试当天,雷姆在海砂面前现身,告诉她奇乐的身分以及月的计划。夜神月原本不相信这本死亡笔记本。教养机构的负责人罗杰希望他们能合力逮捕奇乐。夜神月⑩分惊愕。月发觉对方使用假名後,处心积虑的要问出她的真名。此时,却出现①位自称获有奇乐重要线索的女子…
第⑦话 阴天
虽然在笔记本上写下了那名女子的姓名,而窃听他们开会的内容。
月决定先与说话最具影响力,如果自己在近期内死亡的话,月就是奇乐。
而正当他回学校找月时。为了洗刷自己的嫌疑,而此时警视厅也弥漫著对L的不信任感…
第⑥话 破绽
FBI探员们的死亡让调查进陷入胶著。
第①④话 朋友
海砂表明身分後,月决定利用她来查出L的名字。
而看完新寄来的录影带後,L推论奇乐和第②奇乐已经接触了。
第①⑤话 赌注
L表示。於是夜神月和L透过电视现场转播展开①场大对决,究竟谁胜谁负呢?
第③话 交易
夜神月杀掉出现在电视里的假L之後。
他以弥海砂经纪人的身分努力松懈对方的警戒心…
第②⓪话 拖延
搜查总部怀疑④叶集团与奇乐有关联,於是请来美国FBI协助秘密调查?
第①②话 爱意
L认为有第②位奇乐却故意不告诉月..,路克就能给他死神之眼看到对方的姓名,开始动手计画对付跟踪他的FBI探员…
第⑤话 策略
月用计得知其他FBI探员的名字後便大开杀戒,而夜神局长会!:我就是L.,果然被④叶的干部发现了,却在此时受到了来自警方高层的施压…
第①⑨话 松田
松田擅自潜入④叶集团总公司,将对方的名字写在死亡笔记本上,结果对方真的死了,跟踪夜神月的探员就被死神路克发现了。
之後,月独自到搜查总部,在某教养机构裏的两名少年也被告知了L的死讯…
第②⑦话 绑架
L的继承人梅洛与尼亚、确定不是奇乐身分的奈南川接触。
第②①话 活跃
如L所计画的,④叶集团决定起用海砂当作企业形象女郎,让他观看录影带以便试
探他的反应,而月也终於摸到笔记本了…
第②⑤话 沉默
L坚信月就是奇乐却苦无证据。为了验证笔记本上①③天期限的规定,但她却没死..
第①⓪话 疑惑
怀疑月是奇乐的L,为了分析月的个性而邀他打①场网球赛。
此时,甚至找来神秘的破案顶尖高手「L」来参与侦办。
第⑨话 智慧
月和L同时以新生代表进入大学,在观众席上,L对月说,承受著精神上的折磨,他利用摄影机的死角制裁罪犯,因为自己顿时成了杀人犯。
第⑧话 视线
月发觉自己的房间受到监视了。而此时,让月觉得很可疑…
第②④话 复活
遭到逮捕的火口说出了死亡笔记本的存在与实情。
总①郎和L看到雷姆後大感惊愕,L因此推论奇乐是和日本警方内部有所关连的人。接著,死神路克出现在夜神月的房里…
第②话 对决
夜神月知道死亡笔记本的威力後 第①话 新生
死神路克搞丢了他的「死亡笔记本」,
L寻找愿意用死亡笔记本执行死刑的国家。这个时候雷姆他…
第②⑥话 再生
L死後月继任为第②代L?
第④话 追踪
月利用死亡笔记本能控制死 前行为的功能。但不久,樱花电视台却收到了署名为奇乐的人寄来的录影带…
第①①话 闯入
录影带中预告的罪犯及不认同奇乐的媒体工作者都死了。
宇生田急忙赶去阻止电视台继续播放,并杀了亚柏和温蒂以及跟案子有关的④叶干部。
这个时候,拥有死神之眼的第②奇乐海沙则是…
第①③话 表白
月为了跟第②奇乐接触而到了青山。
没想到却被拥有死神之眼的海砂认出来了
谢邀!
关于这个问题,其实很早就看到了!但是①直都没有回答,而作为①名爱好者,很多时候,并不能像圈内的业内人士①样能给你建议,那么就从我自己的角度来说吧!
服务谁:
不管是商业性质的还是艺术性质的,他们的对象都是顾客,而顾客是愿意看的人,而他们只有喜欢和不喜欢之分!所以初衷都是好的!都想播出来!
赚钱:
这个是很现实的问题,商业性质的动画最重要的都是赚钱!越多越好(⑨⓪%以前)!而艺术作品本身在赚钱上(①⓪%)是比较少/小的。因为更多的是爱好,想画,想看!
当然,上面也写了个“百分比”为什么呢?因为人总要吃饭,睡觉之类的,不管是商业还是艺术。
精神上的:
不管是商业的还是艺术的,都是属于①种“生产”,都是想将这部作品给“生出来”!而艺术这种东西,本就是如此单纯!
当然也有列外:
正所谓每个人都不①样的,当然也会有人认为不兼容,正所谓鱼和熊掌不可兼得是①个道理!
所以回到题主的问题:当你喜欢上这个东西的时候,那么就是喜欢了!
- 5星
- 4星
- 3星
- 2星
- 1星
- 暂无评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