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风生活随笔》——斐苏
于友书
斐苏
与春晖为友,斐之幸也。与子翔为谋,斐之福也。然兰亭终散,心余叹惋。悦知己之音,岁月仍在。
劝乐
斐苏
吾曰:乐不可以弃
海,融之于河,浩瀚于河。虹,出之于水,灿烂于水。海纳百川,消暗除垢,水清无鱼。悔而重筑,其实难副,不见当年也。
然水至清无鱼,木至规无森,天地之大当容万物为首,各之所乐亦可享之。
故不容他言,不知言之理也;不友于人,不知思之富也;不予他人之自由,不知创新之难也。
华,非,欧美之子,生而为人,性格迥异,教之然也。中华之子,温而文雅。非洲之子,怯而羸弱。欧美之子,强而偏执。
文明染之于教,而教染之于民。吾尝终日而思矣,所得之论吾之观也;吾尝实而践矣,所得之思非吾之教也,思之自由。
仿之歧路,非之于创,害之于神;创之难也,非仿之达,非锢之造。然法之于根也,深之于民也。
国东北朝,一权之大,万物为小,而挤之于民。动之有限,言之有制,思之有禁。何创之有,何乐之存?
欧美重自由,写之于宪,捍之于行。乃容百家之言,海纳千人之语。创力方可长留,国力方可厚积。自由之土,千姿百态。巨木易成,百花易开。
生不过百年,为己而活,为己而乐。死不过天地,化之于烬,留于尘史,不贪青垂。
乐非之于怠,创非之于苦。乐、创当于共存,乐之于学,方爱之于创,爱乐亦可共赢。
中华情观,癌于根也。幼时堵之,少时强之,成时杀之。终有一日离教,为寻婚之龄。父催母劝逼其难也,情为何物?首之于思!根于教也。
综之所述,中华之教,教之于禁。幼时禁情,引之于思。教于禁、仿、不乐,三者皆始。少时禁情,引之于行。教深禁,重于仿,无乐者,三者皆通。成时禁情,引于行动。教必禁,精于仿,空乐者,三者皆精。终可离教,暮然回首,童时空洞,少时残缺,成时不完。国期于事,然何愿之?
观之欧美,对之于华。
欧美之教,教之于权。假被于欺,倾其与究。中华之教,教之于禁。假被于欺,何只欺汝?欧美之观,观于自由。千姿百态,立异为新。中华之观,观之于众。千篇一律,立异为恶。欧美之乐,乐之于己。乐思之多,乐事之繁。中华之乐,乐之于众。然真乐者,区区可数。故只欺与人,使人之弱也。只规与人,使人之固也。无乐于人,使人之漠也。然积少成多,扩之于国。方使中华,国弱民固,漠者为之常也。
歧人道,无欧美之独立,得欧美之自由。无中华之孝道,得中华之宠溺。然我曰,当得独之思,未尝教也,当得自由思,未尝拥也。独之自由,停与纸笔。终得自由,恍若隔世。一朝梦醒,择其享也。未尝独之?毁于教也。九年义务,教之于试,而非于人。应之于试,应之以教。而试之用,有其限也。非所得之事皆可于试,然所做之事皆为之试,何曾哀也。中华孝道,于情于法,未可辨也,依之于教。宠溺当为独之对立,宠溺之爱,日久天长,久而认应。当独之时,难以抽身。故,幼之乐为珍,少之乐为贵,成之乐为稀。故一日自由,方日日行乐,自控者难也。
然人生苦短,应及时行乐。幼时行乐,起之于兴,培之以趣,助之以行,教之以人。少时行乐,当之于爱,培之于权,护之以己,教之予人。成时行乐,为之于己,为之于创,为之自由,教之予国。如若言此,民皆乐之,国皆乐之。
欲强其国,当以民之利为己任。欲强其人,当以自由之思教也。卸思之栅栏,破思之囚笼。重惩欺者为护民之所用,重惩仿者为护创之所利。国护之民,护之创。民予国,创为国。方创力得增,国力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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